第一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经中国政府批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以“共享资源、共赢未来”为宗旨,汇聚世界电影优秀成果,推动电影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
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将于2017年4月16日——23日在中国北京举行,历时8天。
第三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邀请著名电影人士组成“天坛奖”国际评奖委员会,评奖结果在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闭幕式暨颁奖典礼上发布,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评委不能与参赛影片的制作和商业开发有关。
第四条
“天坛奖”设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音乐奖、最佳视觉效果奖。
“天坛奖”入围影片数量不超过17部。入围影片可以使用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选择”标志进行宣传。“天坛奖”获奖影片应规范使用北京国际电影节奖项名称。官方标准标志详见官网www.bjiff.com。
第五条
“北京展映”将针对不同影片设立主流关注、获奖精粹、经典修复、动画精选等多个专题影展,电影节期间在合作影院和电影学术机构面向公众和业内人士放映。
第六条
“注目未来”单元以发现电影新人,捕捉国际电影未来的潮流和趋向,鼓励电影原创精神,展示电影艺术丰富多元的文化内涵为宗旨。“注目未来”单元设立“最受注目影片”、“最受注目导演”、“最受注目编剧”,评选结果在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注目未来”闭幕典礼上发布并颁发证书。
第七条
纪录单元致力于提高电影节的艺术视野和水准,选择多题材、多国别、多风格的优秀纪录片。本单元设置“纪录单元最终入围作品”30部,“纪录片专家团推荐作品”10部,包括特别推荐作品2部、推荐作品8部,电影节期间在指定影院、北京纪实频道、新媒体网站、移动媒体、沙龙活动上展映。
第八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负责邀请与遴选影片参加“天坛奖”评奖单元和“北京展映”非竞赛单元。
1. “天坛奖”评奖单元报名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 影片为故事片,时长不少于70分钟;
? 影片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发行;
? 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
优先选择全球首映及国际首映影片。
2. “北京展映”非竞赛单元报名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 影片为不少于70分钟的故事片,以及时长不少于60分钟的动画片;
? 除部分专题性展映单元以外,影片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出品;
? 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
3. “注目未来”单元,送选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 影片须为故事片,时长不少于70分钟;
? 影片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发行;
? 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
? 参展影片为导演的第一部或第二部故事片。
4. 纪录单元报名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 影片为纪录片,时长不少于30分钟;
? 影片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发行;
? 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
第九条
电影市场是北京国际电影节重要的活动版块之一,立足电影产业发展,以“展示?推介?交易?交流”为主题,活动包括招商展会、项目创投、行业对话、特约活动、签约仪式五大板块,覆盖电影全产业链。
第十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每年举办“北京策划?主题论坛”活动。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电影论坛立足全球电影产业发展高度,旨在推动电影理念、艺术和技术的国际交流,增进中国电影界对国际电影业的了解与借鉴,促进国内外电影合作,探讨电影艺术与技术的最新发展。
第十一条
1.所有单元影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5日。
2.所有单元影片报名,请登陆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www.bjiff.com,注册后在线填写提交《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影片报名表》。
3.在2017年3月25日前,将《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影片报名表》下载打印签名后,同报名影片的DVD 样盘两张(内容应与电影拷贝一致),一起寄至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以到达时间为准)。
如通过电影节官网上传报名影片样片,则无需寄送报名表和DVD样盘。
4.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指定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影片国际运输商为DHL(DHL账号为950586809,此账号仅限发往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的样盘及正式参展的影片拷贝)。样盘、报名表寄出时,请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告知邮寄时间、邮寄内容以及运输单号。
5.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承诺:报名影片DVD样盘仅用于与竞赛、展映有关的环节。
第十二条
所有单元入选影片,送片方应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确认同意,确认后即不得单方面撤回。
第十三条
1.送片方在收到影片入围入选的通知后,应将影片剧照、海报、导演照片、主演照片和影片片花等宣传材料上传至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www.bjiff.com。
2.非英语对白的入围入选影片,送片方应提供完整的英语字幕拷贝和英语字幕台本,将字幕台本上传至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www.bjiff.com。
3.2017年4月5日前,“天坛奖”评奖单元入围影片片方应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速率为24帧/秒、与标准影院DCP格式一致的DVD样盘,用于评奖多语种字幕制作。
4.2017年4月5日前,“天坛奖”评奖单元入围和各单元入选影片的送片方,应将拷贝(胶片或数字)通过DHL渠道寄送至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以到达时间为准),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告知邮寄时间、邮寄内容以及运输单号。
5. 影片送片方应提供影片拷贝寄回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将据此信息,在电影节闭幕后一个月内将拷贝寄回。
第十四条
1.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承担如下费用:入选影片寄往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的影片拷贝运费、海关费、保险费;收到影片拷贝之日起至拷贝交还运输公司之日期间的影片保险费用和仓储费用;拷贝寄回的运费、保险费。
拷贝送抵影片公司指定国家或地区港口后的仓储费、海关费及其他费用由送片方自付。
2.拷贝运抵北京国际电影节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将根据拷贝产地当前标准制作价,支付新拷贝的制作费用。
3.国际影片送片方应通过指定运输方式(DHL)寄送拷贝。如送片方使用非指定方式寄送拷贝,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费用,对因此产生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邀请“天坛奖”入围影片的主创人员出席北京国际电影节颁奖仪式,邀请展映入选影片的主创人员出席北京国际电影节相关活动。
第十六条
影片报名参加北京国际电影节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章程。影片送片方(包括但不限于制片人、发行商或相关组织)保证报送影片不具有任何权利瑕疵,并对因此产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负责解释。若有不同诠释,以中文版本为准。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有权处理本章程未涉及的一切事项。
第十八条
参加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的影片样盘、报名表、拷贝等相关资料,请按如下地址邮寄:
收 件 人: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甲55号新闻出版大厦407室
邮政编码:100010
传 真:+86-10-64081933
? “天坛奖”评奖单元: competition@bjiff.com
国内事务:
张 翔: +86-10-82281733
国际事务:
李 欢: +86-10-82281733
? “北京展映”非竞赛单元: panorama@bjiff.com
国内事务:
赵大玮:+86-10-82296002
国际事务:
李 烁:+86-10-82296002
? “注目未来”单元: forwardfuture@bjiff.com
国内/国际事务:
石文学:+86-10-82283366
? 纪录单元: documentary@bjiff.com
国内/国际事务:
肖 龙: +86-10-65167856-809
? 电影市场: filmmarket@bjiff.com
张 丽:+86-10-64081923
? 北京策划?主题论坛: filmforum@bjiff.com
高 强:+86-10-64081923